释
恒宝股份
héng bǎo gǔ fèn · ㄏㄥˊ ㄅㄠˇ ㄍㄨˇ ㄈㄣˋ
修撰于 2026-06-30 12:58:17
音义
| 拼音 | héng bǎo gǔ fèn |
|---|---|
| 字母 | heng bao gu fen |
| 首字母 | hbgf |
| 注音 | ㄏㄥˊ ㄅㄠˇ ㄍㄨˇ ㄈㄣˋ |
| 注音符号 | ㄏㄥ ㄅㄠ ㄍㄨ ㄈㄣ |
广训
恒宝股份,即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9月28日以苏政复[2000]187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由钱云宝等7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2000年9月28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200002101203(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2004年7月9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股东张义荣、徐钦鸿、钱科文和陈玉涛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江浩然、潘梅芳和曹志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000万元,钱云宝等6位自然人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