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巴克什
bā kè shén · ㄅㄚ ㄎㄜˋ ㄕㄣˊ
修撰于 2026-06-30 11:16:54
音义
| 拼音 | bā kè shén |
|---|---|
| 字母 | ba ke shen |
| 首字母 | bks |
| 注音 | ㄅㄚ ㄎㄜˋ ㄕㄣˊ |
| 注音符号 | ㄅㄚ ㄎㄜ ㄕㄣ |
本义
满语,熟悉事务的人。清 代作为掌管文案者的官称。天聪 五年七月设六部,改巴克什为笔帖式。清 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一:“巴克什,汉语文儒也。国初大臣以文儒著称者甚众……皆赐巴克什之号。”
详解
满语,熟悉事务的人。
清代作为掌管文案者的官称。天聪五年七月设六部,改巴克什为笔帖式。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一:“巴克什,汉语文儒也。国初大臣以文儒著称者甚众……皆赐巴克什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