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居委
jū wěi · ㄐㄩ ㄨㄟˇ
修撰于 2026-06-30 09:10:04
音义
| 拼音 | jū wěi |
|---|---|
| 字母 | ju wei |
| 首字母 | jw |
| 注音 | ㄐㄩ ㄨㄟˇ |
| 注音符号 | ㄐㄩ ㄨㄟ |
广训
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委员会三委就是指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