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判事

wǔ huā pàn shì · ㄨˇ ㄏㄨㄚ ㄆㄢˋ ㄕˋ

修撰于 2026-07-01 06:35:46

拼音wǔ huā pàn shì
字母wu hua pan shi
首字母whps
注音ㄨˇ ㄏㄨㄚ ㄆㄢˋ ㄕˋ
注音符号ㄨ ㄏㄨㄚ ㄆㄢ ㄕ

唐 宋 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宋 苏轼《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权,非当时之公议,而五花判事,亦前代之美谈。”

  1. 唐宋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宋苏轼《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权,非当时之公议,而五花判事,亦前代之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