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实际履行
shí jì lǚ xíng · ㄕˊ ㄐㄧˋ ㄌㄩˇ ㄒㄧㄥˊ
修撰于 2026-06-30 17:47:23
音义
| 拼音 | shí jì lǚ xíng |
|---|---|
| 字母 | shi ji lv xing |
| 首字母 | sjlx |
| 注音 | ㄕˊ ㄐㄧˋ ㄌㄩˇ ㄒㄧㄥˊ |
| 注音符号 | ㄕ ㄐㄧ ㄌㄩ ㄒㄧㄥ |
广训
实际履行是亦称“实物履行”。经济合同应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规定的标的必须履行,一般不能用其他财物来代替。只有当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时,例如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者履行时间已经逾期,实际履行已经没有意义,则允许只偿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尽管违约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了违约金、赔偿金,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仍应继续履行。是否贯彻实物履行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合同制与资本主义合同制的一个重要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订立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合同是否以实物履行,以当事人能否获得利润为转移,如果不能得到预想的利润,当事人宁愿赔偿损失,也不愿履行合同。社会主义国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