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复议机关
fù yì jī guān · ㄈㄨˋ ㄧˋ ㄐㄧ ㄍㄨㄢ
修撰于 2026-06-30 16:55:42
音义
| 拼音 | fù yì jī guān |
|---|---|
| 字母 | fu yi ji guan |
| 首字母 | fyjg |
| 注音 | ㄈㄨˋ ㄧˋ ㄐㄧ ㄍㄨㄢ |
| 注音符号 | ㄈㄨ ㄧ ㄐㄧ ㄍㄨㄢ |
广训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