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失主
shī zhǔ · ㄕ ㄓㄨˇ
修撰于 2026-06-30 11:58:42
音义
| 拼音 | shī zhǔ |
|---|---|
| 字母 | shi zhu |
| 首字母 | sz |
| 注音 | ㄕ ㄓㄨˇ |
| 注音符号 | ㄕ ㄓㄨ |
本义
失落或失窃的财物的所有者。
广训
失主,汉语词汇,拼音为shī zhǔ,是指丢失或失窃的财物的所有者。出自《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
详解
失物或被窃财物的原主。
《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六年前也曾拾过一个卖丝官人六两多银子,等候失主来寻,还了去。”《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大凡买了贼赃,明知故买的,是与受同科;不知误买的,应该听凭失主备价取赎。”
失德之君。
《管子·霸言》:“夫明王之所轻者马与玉,其所重者政与军。若失主不然,轻与人政而重予人马,轻予人军而重与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