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复代理人
fù dài lǐ rén · ㄈㄨˋ ㄉㄞˋ ㄌㄧˇ ㄖㄣˊ
修撰于 2026-06-29 21:55:06
音义
| 拼音 | fù dài lǐ rén |
|---|---|
| 字母 | fu dai li ren |
| 首字母 | fdlr |
| 注音 | ㄈㄨˋ ㄉㄞˋ ㄌㄧˇ ㄖㄣˊ |
| 注音符号 | ㄈㄨ ㄉㄞ ㄌㄧ ㄖㄣ |
广训
复代理人,又称“转代理人”、“再代理人”。是指依原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复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复代理人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作为复代理人时,其代理活动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由原代理人授权时确定,其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复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