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地方机动财力
dì fāng jī dòng cái lì · ㄉㄧˋ ㄈㄤ ㄐㄧ ㄉㄨㄥˋ ㄘㄞˊ ㄌㄧˋ
修撰于 2026-06-30 17:34:40
音义
| 拼音 | dì fāng jī dòng cái lì |
|---|---|
| 字母 | di fang ji dong cai li |
| 首字母 | dfjdcl |
| 注音 | ㄉㄧˋ ㄈㄤ ㄐㄧ ㄉㄨㄥˋ ㄘㄞˊ ㄌㄧˋ |
| 注音符号 | ㄉㄧ ㄈㄤ ㄐㄧ ㄉㄨㄥ ㄘㄞ ㄌㄧ |
广训
地方机动财力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的一部分预算资金。机动财力对地方来说显得特别重要,它对于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发挥地方预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地方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地解决一些本地区经济、文化或公益方面的资金需要有着重要意义。地方机动财力包括地方预算的预备费、超收分成(或增收分成)和支出结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