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发起设立
fā qǐ shè lì · ㄈㄚ ㄑㄧˇ ㄕㄜˋ ㄌㄧˋ
修撰于 2026-06-30 06:27:32
音义
| 拼音 | fā qǐ shè lì |
|---|---|
| 字母 | fa qi she li |
| 首字母 | fqsl |
| 注音 | ㄈㄚ ㄑㄧˇ ㄕㄜˋ ㄌㄧˋ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ㄑㄧ ㄕㄜ ㄌㄧ |
广训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