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司法决斗
sī fǎ jué dòu · ㄙ ㄈㄚˇ ㄐㄩㄝˊ ㄉㄡˋ
修撰于 2026-06-30 12:49:03
音义
| 拼音 | sī fǎ jué dòu |
|---|---|
| 字母 | si fa jue dou |
| 首字母 | sfjd |
| 注音 | ㄙ ㄈㄚˇ ㄐㄩㄝˊ ㄉㄡˋ |
| 注音符号 | ㄙ ㄈㄚ ㄐㄩㄝ ㄉㄡ |
广训
司法决斗是一种特殊的审判法,亦是一种双方证明方法:当法庭上的控辩双方说词相互矛盾,而又要辩明真伪、两者必取其一的时候,就通过决斗来解决。法庭在通知当事人出庭的时候,会附带告知:“带着你的剑来。”有时候,当事人甚至提出要和法官决斗,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在决斗中获胜的一方陈述被认为是事实,不敢决斗或者在决斗中败北的一方被认为是做了虚假的陈述,所以胜利者同时胜诉,而斗败者则败诉。因为那个时代的人们都崇拜和敬仰神灵,人们笃信,决斗就是让神来作出判断,决定诉讼双方的命运,神是英明公正的,所以决斗的结果一定能揭示事情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