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县知事
xiàn zhī shì · ㄒㄧㄢˋ ㄓ ㄕˋ
修撰于 2026-07-01 15:15:29
音义
| 拼音 | xiàn zhī shì |
|---|---|
| 字母 | xian zhi shi |
| 首字母 | xzs |
| 注音 | ㄒㄧㄢˋ ㄓ ㄕˋ |
| 注音符号 | ㄒㄧㄢ ㄓ ㄕ |
本义
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
广训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由于其打着“国民政府”的旗帜,遂又改称为县长。
详解
官名。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一人,为一县的行政长官。后改称县长。
沈从文《从文自传·一个老战兵》:“在我那地方,学识方面使我敬重的是我一个姨父,是个进士,辛亥后民选县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