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不可抗力
bù kě kàng lì · ㄅㄨˋ ㄎㄜˇ ㄎㄤˋ ㄌㄧˋ
修撰于 2026-06-30 06:02:06
音义
| 拼音 | bù kě kàng lì |
|---|---|
| 字母 | bu ke kang li |
| 首字母 | bkkl |
| 注音 | ㄅㄨˋ ㄎㄜˇ ㄎㄤˋ ㄌㄧˋ |
| 注音符号 | ㄅㄨ ㄎㄜ ㄎㄤ ㄌㄧ |
本义
特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详解
法律学名词。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所不能抗御的强制力量,如台风、洪水、地震或战争等。在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或引起财物毁损的,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