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口头裁定
kǒu tóu cái dìng · ㄎㄡˇ ㄊㄡˊ ㄘㄞˊ ㄉㄧㄥˋ
修撰于 2026-07-01 07:27:35
音义
| 拼音 | kǒu tóu cái dìng |
|---|---|
| 字母 | kou tou cai ding |
| 首字母 | ktcd |
| 注音 | ㄎㄡˇ ㄊㄡˊ ㄘㄞˊ ㄉㄧㄥˋ |
| 注音符号 | ㄎㄡ ㄊㄡ ㄘㄞ ㄉㄧㄥ |
广训
口头裁定是“书面裁定”对称。以口头形式作出裁定,裁定形式之一。 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