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议处
yì chù · ㄧˋ ㄔㄨˋ
修撰于 2026-07-01 08:04:09
音义
| 拼音 | yì chù |
|---|---|
| 字母 | yi chu |
| 首字母 | yc |
| 注音 | ㄧˋ ㄔㄨˋ |
| 注音符号 | ㄧ ㄔㄨ |
本义
1.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晋书·刑法志》:“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诚不能皆得循常也。” 明 李清 《三垣笔记》上:“及 郑庶常 鄤 处决,责科道不言,一概议处。”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约束之,羈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 2.计议处理。 明 章懋 《议处盐法事宜奏状》:“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