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法

shǐ fǎ · ㄕˇ ㄈㄚˇ

修撰于 2026-07-01 08:04:00

拼音shǐ fǎ
字母shi fa
首字母sf
注音ㄕˇ ㄈㄚˇ
注音符号ㄕ ㄈㄚ

修史的法则。

  1. 修史的法则。

    唐韩愈《答元侍御书》:“谨详足下所论载,校之史法,若济者,固当得附书。”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全书皆体例谨严,具有史法。”鲁迅《呐喊·阿Q正传》:“即使说是‘未庄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