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协勤人员
xié qín rén yuán · ㄒㄧㄝˊ ㄑㄧㄣˊ ㄖㄣˊ ㄩㄢˊ
修撰于 2026-07-01 14:14:27
音义
| 拼音 | xié qín rén yuán |
|---|---|
| 字母 | xie qin ren yuan |
| 首字母 | xqry |
| 注音 | ㄒㄧㄝˊ ㄑㄧㄣˊ ㄖㄣˊ ㄩㄢˊ |
| 注音符号 | ㄒㄧㄝ ㄑㄧㄣ ㄖㄣ ㄩㄢ |
广训
协勤人员是公安机关聘用的合同制、临时性辅助警察工作的人员,也称协警、辅警、协管员。从性质上讲协勤人员没有人民警察(公务员)编制,是在与用人单位(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成立的劳动关系,通常合同期届满用人关系即予解除,双方均愿意延续劳动关系则需续签合同。待遇一般不是很高,多数在社会平均工资以下,合同期间单位会为协勤人员缴纳“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