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联合国秘书处
lián hé guó mì shū chù · ㄌㄧㄢˊ ㄏㄜˊ ㄍㄨㄛˊ ㄇㄧˋ ㄕㄨ ㄔㄨˋ
修撰于 2026-07-01 03:30:26
音义
| 拼音 | lián hé guó mì shū chù |
|---|---|
| 字母 | lian he guo mi shu chu |
| 首字母 | lhgmsc |
| 注音 | ㄌㄧㄢˊ ㄏㄜˊ ㄍㄨㄛˊ ㄇㄧˋ ㄕㄨ ㄔㄨˋ |
| 注音符号 | ㄌㄧㄢ ㄏㄜ ㄍㄨㄛ ㄇㄧ ㄕㄨ ㄔㄨ |
广训
联合国秘书处是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和外地进行联合国组织日常工作的国际工作人员班子。除纽约联合国总部外,秘书处在日内瓦、维也纳和内罗毕均设有办事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联合国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为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服务,并负责执行这些机构所制定的方案和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最高行政首长。秘书长是大会根据安全理事会的推荐而任命的,任期为五年。除去其行政职责外,宪章要求秘书长执行安理会、大会及其他主要机构所委托的“其他职务”。宪章还授权秘书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其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此外,还设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