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南诏
nán zhào · ㄋㄢˊ ㄓㄠˋ
修撰于 2026-06-29 21:15:52
音义
| 拼音 | nán zhào |
|---|---|
| 字母 | nan zhao |
| 首字母 | nz |
| 注音 | ㄋㄢˊ ㄓㄠˋ |
| 注音符号 | ㄋㄢ ㄓㄠ |
本义
也叫蒙舍诏。唐代中国云南西部六诏(六个称王的部落)之一。因在其他五诏之南,故名。后来兼并五诏,迁都大和城(今大理),一度成为强盛的奴隶制地方政权。10世纪初灭亡。南诏主体族与今彝、白族有直接关系。
详解
古国名。建于盛唐时,是以乌蛮为主体,包括白蛮等族建立的奴隶制政权,受唐册封,历十三王,唐末为贵族郑买嗣所灭。盛时辖有今云南全部、四川南部、贵州西部等地。
《新唐书·南蛮传上·南诏上》:“蒙舍詔在诸部南,故称南詔。”唐白居易《红藤杖》诗:“南詔红藤杖,西江白首人。”清赵翼《龙尾关》诗:“缅维天宝年,南詔早自大。”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南诏是以乌蛮蒙姓为国王,白蛮大姓为辅佐,集合境内各族(包括汉族)共同组成的统一国家。”